关于申请使用辽宁绒山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 10号)的部署要求,辽宁绒山羊被列为辽宁省重点保护支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充分发挥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品牌效应,加快推进辽宁绒山羊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品牌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相关法规,现就申请使用辽宁绒山羊农产品地理标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证书持有人是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2.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包括辽宁绒山羊种羊、羊肉、羊绒、冻精等初级产品,保护区域为大连、营口、鞍山、辽阳、丹东、本溪、抚顺、铁岭等8市的44个县区,地理坐标范围在北纬38°43′—43°26′,东经118°53′—125°46′之间。
3.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免费使用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
(1)生产经营的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产品产自上述划定保护地域范围;
(2)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承诺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辽宁绒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4.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应提交的材料:
(1)使用申请书;
(2)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3)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4)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5)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5.受理办法:
受理地点: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畜牧业部(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1:30 、13:00-16:00。
联系人:张庆治
垂询电话:18604996066
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申请使用辽宁绒山羊农产品地理标志!
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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